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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商报讯(记者刘宇阳 郝彦)8月25日,西藏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,其对华林证券王健瑛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、审理,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。
经查明,王健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2021年2月1日,王健瑛与华林证券签订劳动合同;2021年2月22日,王健瑛被任命为华林证券首席人力资源官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;2021年4月30日,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;2021年8月6日至2022年5月17日期间,担任华林证券执委会委员(高级管理人员)。涉案期间为证券从业人员。
2021年2月8日,孙某杰在兴业证券辽宁分公司开立普通证券账户(以下简称“兴业证券账户”),该兴业证券账户交易资金来源于王健瑛,卖出股票后账户内资金转入王健瑛名下银行账户。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17日,王健瑛控制使用孙某杰兴业证券账户违规持有、买卖“乔治白”“闰土股份”“达实智能”“烽火通信”等股票,总成交金额336.14万元,违法所得10.08万元。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西藏证监局决定没收王健瑛违法所得10.08万元,并处100万元罚款。